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我省建设教育强省以及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安排部署,切实巩固第一、二周期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自2016年至2018年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以下简称第三周期提升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适应新常态为切入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攻,以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第一、二周期建设为基础,不断提高全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激励全省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努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二、建设目标
通过第三周期提升工程的实施,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改革创新,优化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大工作研究与实践力度,打造一批在湖南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品牌;引导高校围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校院两级工作模式,深化实践育人,建设一批优质德育资源,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高校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调动队伍育人的积极性。
三、建设内容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
针对当前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的要求,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平台载体创新、方法手段创新上进行积极探索,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每年择优资助50个省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项目。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设项目
一是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继续鼓励高校在各院系建设环境友好的师生交流辅导空间,让学生能够在熟悉的环境中,及时与辅导老师交流所遇到的问题。每年择优立项建设50个省级院系特色成长辅导室。二是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建设项目。遴选一批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软硬件建设较好、校院(院系)两级联动机制健全,校级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校进行重点建设,通过不断探索和培育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效应显著的心理素质教育“样板间”。每年择优立项建设10个省级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示范校。三是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培训项目。针对专职教师骨干,重点培训咨询新技术、教学新方法和培养科研能力,同时开展实地见学和素质拓展,放松身心,维护心理健康。
3.网络文化精品项目
支持高校广泛开展有利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网络主题活动、网络产品研发和网络管理服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形成校园网络文化品牌,促进高校丰富校园网络文化内涵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每年择优资助40个网络文化精品项目。
4.实践育人项目
一是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项目。推动高校进一步探索社会广泛参与的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发挥集聚效应,推进深度融合,推动实践育人工作常态化科学化。每年择优培育15个省级实践育人共同体项目。二是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继续鼓励大学生以团队形式参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高校建设一批具有良好育人效果及服务成效的志愿服务品牌。每年择优资助200个省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
5.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项目
一是辅导员上岗及专题培训项目。继续依托省内5个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每年分别举办5期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培训辅导员1000人。二是辅导员年度人物资助项目。继续每年在全省范围内推举辅导员年度人物10人,提名奖20人。每人资助一个研究项目。三是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项目。鼓励高校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使辅导员队伍人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带头人”形成核心,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建设。引导辅导员重点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九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机制。每年择优立项建设40个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四是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项目。引导和鼓励中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注重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提升,探索和创新实践工作模式。每年选拔培育一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工作业绩突出、学术水平较高、理论宣讲能力较强的名嘴、名家,推出一批理论联系实际的有影响力、说服力的名篇、名著。
6.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继续与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联合通过评审立项、委托专项开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进一步加强研究的过程管理,提高研究质量,引导高校加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力度,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每年立项省社科基金项目30项,厅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50项,辅导员专项课题30项,委托研究项目若干项。
四、实施范围与遴选方式
第三周期提升工程项目面向全省高校统一组织实施。项目须由学校先行立项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后择优推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省级立项项目,资助一定建设经费,并从中择优向教育部等中央和国家部门推荐参加有关评奖和项目评选。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具体负责第三周期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高校要把实施第三周期提升工程作为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方式和载体,在发扬第一、二周期提升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同时,根据各校实际,制定校级第三周期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第三周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水平与质量。
2.强化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对第三周期提升工程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先评审立项,后统一下拨经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各高校应投入专项资金,深入推进第三周期校级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设,对省级立项的第三周期提升工程项目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配套经费。
3.强化检查监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第三周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和结项评估验收,如期达到建设标准、成效显著的颁发相关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取消其提升工程项目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