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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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2016-11-25 14:46  

 

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6年夏秋季征兵通知,湖南城市学院征兵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一、征集对象

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征集年龄

1.男青年:年满17至20岁(1996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专科(高职)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2.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为17-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具体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步骤:

按上级要求,我校征兵工作分为4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4月27日-6月初)。充分利用校园网、手机微信等平台发布征兵信息,采取张贴征兵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现场报名及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迅速掀起征兵工作热潮,各学院协助指导应征大学生在全国征兵网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2.体检、政治考核阶段(6月中旬-7月)。组织应征大学生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和调查。

3.复查复审和审批定兵阶段(8月-9月4日)。对“双合格”人员进行复查复审,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定兵。

4.新兵运输阶段(9月5日-9月30日)。组织新兵交接运输和自行报到,完成征兵总结。

咨询网址:

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湖南省征兵网:http://zb.hunan.gov.cn

咨询电话:城院武装部  6353133  13973731399(王)

 

注意:在学校报名,应征地填湖南益阳市赫山区湖南城市学院

          在户口地报名,应征地按当地征兵部门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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