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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岗位竞聘职数及要求
2017-06-15 15:59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竞聘岗位

职数及要求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部(处)岗位竞聘工作。

一、聘用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

2.坚持科学设岗、公平竞争;

3.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4.坚持优化结构、合理流动;

5.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二、聘用工作小组

组长:龙文

组员:蔡英杰、匡艳群、王皓

三、聘用岗位职数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任教师1名;

军事理论教研室专任教师1名;

学风建设与学生管理科3名。

四、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所聘岗位应具备的文化程度和胜任工作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完成岗位聘期内的工作量。

申报专业技术岗位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胜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能力;

2.原则上专职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职称及以上。

五、聘用程序和时间安排

1.职数及要求公布(6月14-6月15日);

2.个人申请(6月16日-6月20日);

3.资格审查(6月21日-6月22日);

4.组织竞聘(6月23日-6月25日);

5.聘用结果公示(6月26日-6月28日);

6.签订聘用(续聘)合同书(6月29日—6月30日)。

六、政策和说明

参照《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17年6月14日

附件【竞聘上岗报名表、合同续签书、资格公示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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