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暑假将至,我校有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假期需留校住宿。为了规范假期留校办理程序,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同时也为了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一)为保障学生安全,原则上假期不提倡学生留校住宿。
(二)采用“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原则。
二、留校条件及程序
(一)留校条件:
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办理留校住宿审批手续,且住宿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1.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考研班、学科竞赛等;
2.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3.省外及其他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同学。
(二)办理留校程序:
1.凡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假期学生留校申请表》(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按申请表的要求填写好,办理审批手续(二级学院应与留宿生家长取得联系);
2.各二级学院将同意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将汇总表(Excel表)连同学生住校审批表于2014年6月27日前送至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电子档发:147697668@qq.com),逾期未交以自动放弃论处,不予安排住宿。
3.学生处批准后,7月1-2日开始办理入住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各幢公寓关门时间为2014年7月5日下午15:00,开门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上午8:30,请同学安排好往返时间,提前购票。
2、在离寝前,应关闭寝室所有电源、水龙头,反锁好门窗,打扫寝室卫生,将贵重物品带回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假期学生留校申请表
附件2:二级学院假期留校学生汇总表
祝全校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学生工作部(处)
20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