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八条规定
1.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提前十分钟到教室准备上课。
2. 课堂禁止使用手机,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3. 周一至周四晚上,不开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 学生宿舍是重要的学习场所,自习时间不准玩游戏、看视频,严守作息时间,不 晚归、不外宿。
5. 讲诚信,不作弊,严守考试纪律。
6. 勤思考、勤动手,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和学科竞赛。
7. 多读书、读好书,认真参加读书活动。
8. 讲文明、守规矩,自觉接受学风检查和督查。
备注:晚自习时间 19:00-21:30 (冬季)
19:30-22:00 (夏季)
学生工作部(处) 团 委
二0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