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风建设,根据《湘城院发【2014】06号湖南城市学院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和《湘城院学字【2014】07号湖南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办法》,我校组织开展了2014-2015学年度优良学风班级的评选工作。经班级申报、二级学院评选和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查,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定,以下13个班级被评为“2014-2015学年度湖南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级”,具体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
城市管理学院:1204505班、1204602班
外国语学院:1305102班、1305105班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206601班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1207501班、1207502班
文学院:1315101班、1315201班、1415101班
商学院:1216101班、1216401班、1216402班
公示时间: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6353018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