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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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安全
2018-11-04 21:17  

宿舍安全管理

1严格学生寝室用电安全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文明教育,对不良行为及时制止、严格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公寓分团委、学生会备案。

2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热杯、电饭煲、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等大功率的电器);

3严禁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衣物晾挂消防管道上;

4严禁在寝室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

5发现寝室内电器、线路损坏或老化等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在未修复前禁止使用;

6严禁损坏寝室楼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7入住公寓学生要做到人走电断,离开寝室时要关闭电脑等电器、断开插座开关。

8严格学生寝室内饮食安全管理。各学院加强学生公寓文明养成教育,及时制止学生叫、点外卖进寝室。如有违者,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可视为扰乱学生公寓管理秩序,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

9为了同学们饮食健康、安全,维护校园环境,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严禁学生点、叫外卖进入寝室;

   10加强公寓内饮用水管理,要求经销商及时出具饮用水质量检测报告,督促其及时清洗储水库,保证学生饮水安全。

   10严格入住公寓学生人身、财务安全管理。入住公寓学生睡觉前或放假离寝前要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11入住学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将本寝室的钥匙和校园卡外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12严禁学生晚归或不归;

   13严禁学生随意男女串寝,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寝室时,须在门卫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待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时离开;

   14严禁学生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15严禁外来人员进学生公寓,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寝室时,须在门卫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待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时离开;

   16严禁学生或外来人员进公寓从事发放传单、非法推销、非法借贷、非法经商等行为;

  17学生公寓内自行车要做好登记备案,要文明、有序的停放在规定的停车棚内,严禁乱停乱靠;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在校园内通行,来访车辆应有序停放,严禁占、堵校园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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