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暑假学生留校工作通知
暑假将至,为做好暑假留校学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申请留校条件
由于暑假时间较长,加上学校将对部分寝室进行维修和改造,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应尽快回家或去参加社会实践,原则上不留住在学校。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在履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学校将考虑其实际情况,帮助解决暑期留校住宿问题。
1.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暑期实践教学活动;
2.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集训,以及其他有组织的科研、文体活动;
3. 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4. 2012级本科生拟参加研究生考试,2013级专科生拟参加专升本或研究生考试,需要在校复习者;
5. 确系家庭经济困难,假期在益阳市勤工俭学者;
6. 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者。
二、 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即日起至7月14日前,申请留校的学生登录校学生工作网页,在“下载中心”的“公寓服务类”下载、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假期学生留校申请表》和《湖南城市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协议书》,一并上交各二级学院。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负责对申请留校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联系家长,确认家长同意学生留校后在表格上签字,审核不通过或家长不同意的告知学生本人。
3.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对本院暑期留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二级学院假期留校学生汇总表》,于7月14日下班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公寓16-300)。
4.集中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留校人数,根据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集中安排住宿,并于7月17日之前发布到各二级学院。
5.学生住宿。暑期留校学生根据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集中住宿安排,于7月17日-7月21日搬迁到安排寝室。
三、 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明确一名值班老师负责在校住宿学生的管理,同时指定若干名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的学生干部担任联络员,协助做好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2.留校住宿的学生要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凭校园一卡通进出入公寓。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3.各学院联络员应经常性深入其负责的寝室,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住宿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学院值班老师沟通。
4.假期期间只有在规定时间内购电,学生如有需要,请在指定时间内购电。
附件: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假期学生留校申请表.doc
附件2:二级学院假期留校学生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