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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暑假学生留校工作安排

2016年06月20日 16:30  点击:[]

 

为做好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相关单位和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请留校条件

710日开始,学校将对部分寝室进行封闭维修改造,学生在放暑假后应尽快返家。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在履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学校将考虑其实际情况,帮助解决暑期留校住宿问题。

1.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暑期实践教学活动;

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集训,以及其他有组织的科研、文体活动;

3.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4.2013级、2014级本科生需要在校复习备考研究生;

5.确系家庭经济困难,假期在益阳市勤工俭学;

6.其他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71日前,申请留校的学生登录学校学生工作网页,在“下载中心”的“公寓服务类”下载、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假期学生留校申请表》和《湖南城市学院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协议书》,一并上交各二级学院。

2.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对申请留校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联系家长,确认家长同意学生留校后在表格上签字,审核不通过或家长不同意的告知学生本人。

3.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对本院暑期留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二级学院假期留校学生汇总表》,加盖学工办公章后于71日下班前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生公寓16-300)。

4.集中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留校人数,根据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集中安排住宿,并于75日之前发布到各二级学院。

5.学生入住。暑期留校学生根据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集中住宿安排,于76-78日搬迁到安排寝室。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工作。明确一名值班老师负责在校住宿学生的管理,同时指定若干名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的学生干部担任联络员,协助做好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

2.暑假留校住宿实行严格管理。学生要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本人入住,凭校园一卡通进出,不得接引他人入公寓,严禁留宿他人,豢养宠物。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3.各学院联络员应经常性深入其负责的寝室,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住宿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学院值班老师沟通。

4.假期期间只有在规定时间内购电,学生如有需要,请在指定时间内购电,购电时间会在学生所在楼栋公布。

 

附件: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假期学生留校申请表.doc

附件2:二级学院假期留校学生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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