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湘城院学字【2014】07号湖南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办法》(见群共享)精神,现在开始优良学风班级的评选。
一、基本申报条件
1.申报了先进班集体的班级亦可申报优良学风班;
2.优良学风班级的上学年学生考试不及格率(有效成绩)不高于8%(不及格人数/班级人数);
3.如班级有以下情况,将不能参加优良学风班级评选:
班级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超过两人次(含)记过以下违纪处分的;
班级学生因旷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班级学生有考试违纪行为的;
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二、初步筛选情况:
根据以上初步条件,经查,我校2014-2015学年符合不及格率低于8%班级的有(共27个班级):
1204505、1204602、1204801、1205101、1205102、1305102、1305105、1405102、1206601、1207102、1207104、1207105、1207107、1207501、1207502、1210401、1215101、1215102、1215103、1215201、1215202、1315101、1315201、1415101、1216101、1216401、1216402
经查,这27个班级中无出现违纪或责任事故。
以上27个班级具备参加优良学风班级评选的基本条件。
如班级认为符合以上两条件,却没有被筛选出来,或发现以上班级有不符合两个基本条件的情况,请于11月27日前将情况报学生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上报:
每学院上报班级数不超过老生班级数的10%(四舍五入)。请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在满足两个基本条件的班级(全校共计27个班)中评比后推荐。
各学院推荐的优良学风班级要按照《湘城院学字【2014】07号湖南城市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比办法》文件精神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整理:
一、《优良学风班级推荐表》,见群共享,请双面打印
二、班级学习互帮互助材料
三、班级促进学习的主要措施材料
四、班级学风建设主题活动材料(入校以来的)
五、省级(与学习有关的)及以上获奖和论文、课题等(入校以来)
所交材料要简洁、明了,材料不以厚、多为佳。
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请各学院组织好申报班级整理材料按时上交。
材料报送后,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被评班级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12月4日,材料请送第二办公楼510办公室(莫老师或叶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