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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通知

2014年06月23日 15:39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暑假将至,我校有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假期需留校住宿。为了规范假期留校办理程序,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同时也为了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一)为保障学生安全,原则上假期不提倡学生留校住宿。

    (二)采用统一安排,集中管理原则。

   二、留校条件及程序

    (一)留校条件:

    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办理留校住宿审批手续,且住宿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1.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考研班、学科竞赛等

    2.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3.省外及其他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同学。

    (二)办理留校程序:

    1.凡申请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假期学生留校申请表》(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按申请表的要求填写好,办理审批手续(二级学院应与留宿生家长取得联系);

    2.各二级学院将同意假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名单汇总后,将汇总表(Excel表)连同学生住校审批表于2014627日前送至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电子档发:147697668@qq.com),逾期未交以自动放弃论处,不予安排住宿。

    3.学生处批准后,71-2日开始办理入住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各幢公寓关门时间为201475日下午1500,开门时间为201491日上午830,请同学安排好往返时间,提前购票。

    2、在离寝前,应关闭寝室所有电源、水龙头,反锁好门窗,打扫寝室卫生,将贵重物品带回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假期学生留校申请表

附件2:二级学院假期留校学生汇总表

 

祝全校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学生工作部(处)

20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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