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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11-16 14:23  

各二级学院: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是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综合评价工作,也是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2〕60号)文件,经学生工作处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课程教学考核领导小组,由龙文担任组长,曹资立、周新邵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莫勍、孙芳组成。主要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对课程考核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和裁决。

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小组,由曹资立担任组长,汪玲、匡艳群、孙芳、王静、张振武、洪安健为成员。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制定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规定,组织年度考核结果集中评审,负责具体实施教师课程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听课(评课),检查课堂教学、教师的教案、作业批阅、试卷质量和评卷质量等。

二、考核对象

今年担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任务且高教教龄一年以上的教师,高教教龄在一年以下不参加考核的教师,按C等发放超课时津贴。

三、考核内容  

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考核和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其中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是重点。

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课前准备(教案、课件)、课后的心理辅导、课堂教学(教态、组织教学、教学基本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课堂纪律、教学效果)、作业批阅(批改、讲评)和课程考试(统分、成绩分布、试卷分析和成绩登录)。 

四、考核方法 

1.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参加评A等的教师每学期必须有一次以上公开课申报,且有同行听课评课,否则不能参与A等评定。

3.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的满分为100分,其中:

①教师平时教学情况考核占10分,包括考核教师参加教研教改、教研室活动、作业批阅及课后辅导等。

②课堂教学情况考核占80分,包括考核教师课前准备、课堂讲授、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课堂教学情况考核分成两个环节,即采取同行评课(教)和学生评课(教)的方式进行,各占50%的权重。同行评课(教)听课样本数全年不得低于5个;学生评课(教)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和网上评教相结合。每学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一般在第12周-15周之间进行,一年内一名教师任教的所有课程都应参与学生评教(课),网上评教一年一次,以学校的网上评教为依据,学生评教(课)得分=问卷调查得分60%+网上评教得分40%。

③课程考试情况考核占10分,包括考核试卷质量、评阅质量和成绩分布等。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得分为其平时教学情况考核得分、课堂教学情况考核得分与课程考试情况考核得分之和。

4.评课(教)指标体系和课程考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评教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同行评教表》。

五、实施细则

   (一)严格按照学校的《湖南城市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本学院在编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二)优秀等级及比率

1.上报优秀等级人数严格控制在教师总人数的15%以内,当优秀、良好等级人数为非整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2.本年度有下列荣誉的教师应作为优秀推荐

(1)被评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者;

(2)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者;

(3)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者;

(4)参加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

(5)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比赛获一、二等奖者;

(6)其他获重要教学奖励或荣誉者。

(三)本年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等级不能评定为优秀

1.在教学检查中,出现到课率为85%以下情况者;

2.学生评教平均得分低于85分者;

3.本年度没有承担理论课程教学者;

4.实践课没按要求实施,或者教学班级学生没按要求参加实践课的。

(四)本年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1)有教学事故者;

(2)因教学问题在《教学简报》或《教学质量监控简报》及其它各类检查通报中被批评两次者;

(3)学生评教平均得分低于60分者;

(4)拒不接受教学任务者;

(5)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如因工作态度问题对教学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等。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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